回到家中,见姨和姨父都在,全家正在包饺子。
“小兔崽子,天天看不着人影!”周森笑骂道。
“老周,我不得去赚钱么,没钱吃啥,喝啥,吃喝都没有,你还臭美啥?”郑云把多年前看过的一个小品台词拿了出来。
“兔崽子!”
“静怡怎么样了,这几天也没跟她打电话。”郑云问道。
赵华道:“挺好的,和同学处的也很好。她跟我说,刚去就交了一个好朋友,叫……叫王琪琪,那姑娘还跟我叫干妈呢,呵呵呵……”
郑云一听,十分满意,当下给周静怡、王琪琪一同发了一个讯息:“等明年放暑假,哥带你们去草原,吃烤羊,烤牛,烤马,能烤什么吃什么。”
不多时,二人先后发来信息,内容却是一样:“我们吃烤肉,哥吃烤羊粪,马粪,牛粪,有什么粪吃什么粪!”
郑云哈哈大笑,骂道:“这两个不要脸的,我请客,给我吃烤羊毛也行啊,还要给我吃粪!”
当周森等人听了前因后果,也大笑开来。
纯羊肉的饺子包好,下锅,上桌。
之前的烤肉也没怎么吃,郑云此时胃口大开,喝了半瓶秋露,吃了几十个饺子。
“啪嚓!”
一块石头破窗而入,玻璃被打得粉碎。
赵红、赵华吓得尖叫了一声。
紧接着,又有两块石头飞入,一块打在周森身上,另一块打在别处,好在周森只是膝盖被打破,并无大碍。
郑云冲到窗前,见两个带着鸭舌帽、口罩的青年飞快跑开。
郑云家住在三楼,因此那石头才从容飞入,很明显,这一定是风哥的人干的,而自己被跟踪了。
尤其他想到,自己进入楼门之际,有个人紧跟着进来,心想那人多半也是风哥的人。
他心头大怒,有心报复,可想到家人的安全,还是冷静下来,深知这件事绝对不能如此解决!
赵红他们直说要报警,郑云知道,像风哥这一伙滚刀肉,报警解决不了根本问题。
说个最简单的,他们也不对你下狠手,今天砸你一块玻璃,明天在街上遇见偷袭你一脚,长期下去,如何受得了?
他费了好一番口舌安慰了几人,说这事他去解决,让妈妈他们这两天不要上街。
帮着收拾了碎玻璃,然后回到自己房间,躺在床上,左思右想,忽然想到“明哥”
他对于明哥只是听说过,并没见过,可对于明哥这种“名人”,自然是街头巷尾、酒楼茶肆的谈资,郑云也听说过不少关于他的传闻。
知道此人叫金明,四十多岁,十五岁就出来混,那是海丰“江湖”中真正的“大哥”
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,一二十年来,多少“大哥”被绳之以法,可这个明哥做过的事较之那些沉没之人有过之无不及,可将近二十年,依然风生水起,可见此人很有头脑。
江湖事有些时候还需江湖中人来解决,郑云想着最好能请这个明哥出头。
可他也知道,明哥的生意早就进入正轨,个人资产不下百亿,早就不干那些打打杀杀的事,或者说已经金盆洗手。
不过,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名头足够响亮,谁还敢不给他一点面子?
动脑筋是郑云最不愿意做的事,可是自从上次巧取唾液开始,所动的脑筋甚至超过几年的大脑运转。
他想到此事,不禁一笑,心想自己不是不够聪明,就是懒得动脑,要真肯下功夫,没准也能考上名牌大学。
他也听说过,明哥最喜欢收藏名酒,决定在这方面下手,而能作为敲门砖的,自然是“秋露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