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年多了,阿烈的伤势也已经恢复,但是原始部落强悍的身体素质还是令人咂舌,迁徙时他虽然受了大大小小的伤,在没有任何现代医疗手段下,仅仅凭着族巫给的黑糊药汤,便缓了过来。
阿烈闲不住,由于受伤,狩猎队队长暂时由阿伟代替,他知道自己刚刚恢复,不能做太过剧烈的运动,于是,便开始了对狩猎工具的革新。
在寨子附近的山鸡出没地,随处可见下的捕猎套,今天的他,很高兴,捉到几只山鸡。
艳丽的羽毛表明这是雉鸡类品种,体型却堪比文明时代的吐绶鸡(火鸡)。方哲对此早以见怪不怪,自从来到这个原始世界,他看到了太多自己以前知识不能解释的问题。
“特殊”似乎是这个时代的最重要标签,随着上次的祭祀成功,所有物种仿佛也跟着产生了同样的变化。
烧水拔毛的工作交给阿雄去做。阿雄虽未成年,却在吃这方面极其勤快。
充足的营养使得阿雄的体格也异常强壮。
方哲从雉鸡身上拔下颜色最漂亮的尾羽,细心插在阿香的头发深处。凑到近处的时候,他从阿香脸上闻到一股淡淡的油脂香气,人非草木,孰能无情,原始部落的他也有些孤独,需要有心灵寄托。
再漂亮的女人也挡不住风刀霜剑,天生丽质的美人放在野外三个月就会变得无限沧桑。
“美丽”这种东西有很大概率是后天养成,只有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深闺大小姐才会皮肤嫩滑美丽动人,方哲一直很怀疑小说里那些当街耍横抢占民女的无脑恶霸……
这些家伙难道都是没长眼睛的瞎子吗?居然连整日在田间劳作的村妇也能看中,拼着被青天大老爷砍脑袋的危险也要把那种女人抢回去?
用动物的油脂的擦脸是方哲的主意。世界终究在发展,时代终究会变化。以后的事情,谁也说不准。
鸡头鸡脚鸡翅膀鸡脖子剁下来熬汤,内脏从不浪费,鸡杂煮进汤里味道很不错,非常鲜美。方哲取下房檐上挂着的鱼干剁碎,加入十三香和一点酸枣,粗盐,塞进挖空的雉鸡肚子里,架在火上慢慢烘烤,等到烤熟,香气四溢。
所有人吃得都很开心,吃完饭阿烈有点闲不住了。
“阿哲,今天陪我去农田那边巡视一圈怎么样,天气炎热,我怕大家身体扛不住?”阿烈打心底喜欢阿哲,自己的儿子这么厉害,又有哪个当父亲的不兴奋呢。
方哲嚼着鲜美的烤肉,吃得满嘴流油。他连连点头:“天气越来越热,最近几天已经穿不住这身袍子。今年等过了这两天播种的时间,我亲自去山里猎几头鹿,回来做凉皮袄穿。”
收拾完厨具后,方哲跟着父亲阿烈走了出门,阿烈今天明显和往日有点不一样,刚过而立之年不久的他,心气明显还很旺盛,他想看着部落往更好的方向发展。
走在绿油油的农田边上,看着族人们对自己投来敬畏和羡慕的眼神,他更加满意了,或许百年以后,留在族谱上对自己的描述,最大的功劳是,教导出了阿哲这样伟大的族长。
一切都看起来是那么的平和,除了从暗处刺来的一把石刀外,石刀的尖头直生生的对着方哲的脖颈而来。
“小心”阿烈一把推开了阿哲,石头刺歪了,刺在了阿烈的身上,刀口并不锋利,只是在小腹处划出了小小的伤口。
然而行刺的人瞬间呆住了,他似乎有点不敢相信,刺方哲却不小心伤到了族长。
田垄里的村民看到这一幕,瞬间扔下了手中的农具,围了上来,死死的压住身着黑皮袍的刺客。
待到方哲给阿烈包扎完伤口过来时,刺客已经被绑了起来,一把拔下脸上的黑布。
方哲惊呆了,刺客竟然是族巫的儿子“巫元”,巫元看起来有点六神无主,嘴唇微微的颤抖着。
“阿~阿哲,我不是,我不是故意的”,方哲有点皱眉,巫元就算是行刺自己失败了应该也不会是这幅模样。
“怎么了,为什么要杀我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