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拐子头,是道貌岸然到家了的一个人,在外不如意了,在暗地里就狠狠地对自己发狠。真真是懦弱!可恨自己的亲人为了保护自己,一个个都被这刽子手杀害,被他一碰,她都觉得自己像是被蛆虫爬过,恶心至极!呵~最后一次,我忍着,看你能猖狂到什么地步!想着,又透过门缝朝外深深地看了一眼,带着无比的决绝。
我的家人们,我这就把那刽子手送下来陪你们!
“簌簌。”在这散发着无数腐败滋味的胡同里,风正吹着败草发出沙沙的声音,掩盖了一些不想被人察觉的踪迹。
上一秒,还在张扬作恶的拐子头,怎么也没想到他自己竟然会一声不响地从这个世界上就消失了。被缚住的女人此时已被松了绑,她抬起她那染上血迹的脸庞,目光平静地望着软在地上的“秽物”。不,在她心中,秽物都比地上的人强。因为她不能打乱那位大人的营救计划,所以也便宜了这拐子头,死得如此轻松。也就只能让他没个完整。
女人听见门外令人作呕的声音。
“没想到老大今次又让那婆姨见血了啊!”
“是啊!如此浓烈的血腥味呢!”
“不过,关我们何事呢!”
呵,好一个关你们何事?冤有头,债有主,我女儿的仇,你们也别想逃过。
她本是父母膝下唯一的子女,和父母生活得无忧无虑,闺名名唤明华。明华十八九岁之时,便出落得美丽大方,在她那个村子附近也算是远近闻名的一位待嫁女子。村子里喜欢她的人不在少数,但是父母早早地就将她与人定了亲,那人长得魁梧高大,不论干农活还是打猎,都是一把好手,且尤其维护明华,明华也是独独心悦于她。因此,倒也没有人不开眼的凑到明华跟前去。直至——
村里来了一个混混,不仅人混,而且还经常调戏良家妇女。就在有一天,他不开眼得亦或是开眼?调戏了明华。明华的未婚夫得知大怒,狠狠地教训了那混混一顿,揍得混混慌忙地逃窜出这个村子。宽厚,是明华欣赏她未婚夫的地方之一,但是,对于真正的恶人,这无异于放虎归山。
在时隔了十七年之后,明华的丈夫打猎时不幸跌落了悬崖,离开了他心爱的女人。那混混不知在那儿听说了此事,想起前仇,就将明华掳了去,连带着明华刚满十六岁的女儿一起,并杀死了明华的父母。那以后,明华的世界瞬间崩坍,疼爱她的丈夫、父母和孝顺她的女儿相继离开了这个世界,更不要说她的女儿还是那样离开地世界……
她恨!她活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动力,也就是杀了那个畜生。
那位大人旳人终于到达之时,明华所在的屋子已经惨不忍睹,满屋的血迹,不见拐子头的完整尸首,只是被人随意损毁,只独独屋中的明华,身上一件虽破却无一丝血迹的衣服,她脚边是一件换下的血衣。看见来人了,她对着来人粲然一笑,她仿佛又回到了青年时期,那么美丽。见领头的女子看向自己脚下的血衣,道“我不想碰那污秽的东西。”顿了一下,她又笑了笑,“所有的证据都在那床板下的暗格里。”然后,在女子的示意下,官差放人悄然离去。
“小姐——”
女子的一个斜眼翻飞而来,那人顿时止住了话头。
女子见此,这才一笑,“要叫我大人,总官大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