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名其妙被人贴上了优秀的标签,不论在什么方面他都要做到最好,在外必须彬彬有礼,做事必须有条不紊,还有个以他为榜样的弟弟。
或许一年前,他在三万里高空,看着舷窗外漂浮的白云,看着徐徐升起的朝阳,心里也会松一口气。
或许我们从来都不是谁的敌人。
“我看得出来你喜欢她,喜欢一个人时,眼里的星星是不会骗人的。”他轻轻叹了口气。
我知道,却骗了自己两年。
大意失荆州,先失了南阳郡,再后来的荆州九郡,不论如何,我都要守住。
通话结束,我关上手机,吩咐好司机去准备她最爱喝的蓝莓果奶,她不能吃凉,却也不喜欢很热的饮料,我特意嘱咐要温热的。
我不惊讶为什么时隔两年关于她的一切为什么还记得清清楚楚,陆修远说,喜欢一个人时,眼里的星星是不会骗人的。
这些东西在很久以前我都已经记在心里,有一个小房间上了锁,我可以进去看,却永远不能把它挪出我的心。
在我外套左边的口袋里,一个暗红色丝绒盒子安静的躺在里面。
快到了约定的时间,希望这次不会太晚。
——
很久了。
我看着那个和我相似的脸,却比我更有少年的神采,我们敞开了心扉,他决然的告诉我他要去寻找爱情。
我不由得想着,二十二岁的我在干些什么呢?
按照父母的意愿,本科毕了业后开始接手陆氏在国内的部分公司,想办法做好每一给企划案,开始费尽心思榨干对手公司每一滴血。
我如他们所愿的这么活着。
我的弟弟总说我是被老天爷眷顾的人,可以浑身上下都是完美的,可是我却觉得他比我要优秀的多。
家里的大人,不管是爸爸妈妈,还是保姆,还是来做客的客人,都会拿我与他做对比。
我四岁的时候,他们却说一岁的弟弟没有我走的稳当,当时我坐在旁边的沙发上,想笑的紧,那时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‘蠢蛋’一词,我觉得放在他们身上正合适。
后来我又学会了一个成语——愚蠢至极。
陆家的基因固然是优秀的,弟弟的样貌生的好看,头脑也很聪明,三岁的时候为爸爸提了一个生意上的主意,虽然可能是小孩子思维简单,有什么就说什么了,但是爸爸高兴坏了,该送幼儿园的时候,他还和妈妈商量,要不要为他找一个专业的家教。
我很惊讶当时他竟有这么冷静独立的思维。
因为弟弟拒绝了。
后来我们一家人去大院子看望爷爷,弟弟耐不住无聊跑出去了,我身为长子,即使在觉得无趣,也要老老实实的待在这儿听着,再后来我就听到了女孩的哭声。
她是隔壁姚爷爷的孙女。
我早就见过她,那时她也是穿着小裙子,扎着两只小辫子一甩一甩的,比现在小一些。
有另外两个小孩嫉妒她的白裙子,欺负她年纪小,在她脸上画乌龟,把她推到污水里,我不忍心,就赶走了那两个小孩。
从那以后她就很粘我,只要看到我,总会跌跌撞撞的跑过来。
或许是我弥补了她对哥哥的幻想,而我也很喜欢她软萌的唤我‘哥哥’的样子——我的弟弟总是对我有一种敌意。
小时候他会抢爸爸送我的礼物,大一点在我看的书里夹带不知道从哪儿学来的不文明的话。
这种敌意持续了不知道多少年,久到最后我也成为了一种习惯,我都默默忍受,不是我脾气好,有几次我甚至想像电视里演的那样,把他丢出家门,但是我是人们口中完美的大少爷,每当他们说:
“你看你哥哥脾气多好,你怎么不跟他学学...”
生生把我欲喷薄而出的怒气浇灭,却又在心头挥散不去,久而久之,人们都说陆家大少爷怎么怎么好,温文儒雅,有大将风度。
我不想要这些称赞。
后来我摆脱了沈城,来到了一个根本不可能有熟人的地方,才好像彻底走出那片婆娑地狱。
我可以从新开始,我可以像弟弟一样,用自己的方式活着。
我今年二十五,对我来说,一切,都还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