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算一切顺当,从宫里赶到北城驻军处,再快也得近午了。即算郑凯部立马出动,北城去苏裴宁藏兵的玉峰谷得绕过大半个长安郊区,约百里地,快马加鞭都得日暮了。
没有人比柳慕元更清楚,尖刀,是绝对撑不到那个时侯!
这个声名狼藉的长安第一纨绔,费尽心思地谋算着护住每一个最为普通将士的性命,却把自己谋进了救无可救的死局。
清风徐徐,吹散了鼻赌血腥。如洗的碧空中,春日明丽,白云如絮。山谷两边的高坡,浓郁葱茏青翠欲滴,间隙有成片山花缤纷层染。
一切都是春来该有的模样。
岭南的春总要比长安来的要早,这个季节,粉的桃花白的杏花黄的迎春红的茑萝,还有牵牛、紫薇、虎刺梅、扶桑……这万紫千红应是都如期而至了。
她带着儿子已走月余了,商队即算走的慢,大概这时也已过了苍南江。见着沿途这满山锦簇的花,不知该要如何的心生欢喜,怨恨他的心思又或者能淡那么几分?
宛如独爱桂,香秀偏喜梅。这世间的大多女子,大概都会情之独钟的只爱某一花。
只有这个姑娘,花心的紧,哪管什么牡丹雍容兰花雅致金桂孤傲梅之高洁,只要是花她都喜欢的紧。柳慕容知道她其实是根本就不懂花,只见着那些花啊朵的长的好看味儿好闻,便喜爱了,妥妥的尘俗女子一个。
这般率性的姑娘,不知他的儿子会让她养成如何模样?那子去了岭南,怕是树掏鸟蛋下河摸鱼虾的事儿不会少干吧?定是会过的不知有多快活……
那些兵士密密匝匝的围来,他再也不能见着蓝的白的云,只能见着他们手中闪着寒光的矛尖。
歇了这么一会儿,似乎恢复零力气,胳膊反而更觉酸麻胀痛了,他费力的动了动手指,用尽全身力量抬起左手。
那些兵士全神戒备的盯着他,他冲他们笑笑,吃力的把左手覆到左胸,微笑的对他们:“请别扎着我这只手了。”
这只手掌下,有她用剔骨刀留下的印迹。
虽然那日,她跟他,她下辈子再也不想遇见他了,就算遇见了,她定也不再爱他了,她还她的下辈子要许给她的阿牛哥哥。
她那是跟他赌气呢。他再明白不过了,她那般爱他,她满心满眼里映着的全是他,就算是下辈子,下下辈子,又怎舍得不爱?她只是生气了,生气他另娶了她人,生气他的家人欺负她他却没能护住她,跟他赌气呢。
他看着那悬于他身体方的长矛,用左手覆住她用剔骨刀留下的印迹,跟那些兵士微笑着请求:“请别扎着我这只手了。”
那是她留下的印迹,他得完好的留着,免得下辈子她寻错了人。
他安静的闭双目。
号角声突地尖锐大响,紧迫急促;战鼓高亢,急急如夏日狂暴。
围着他与龙三的兵士们忽而如潮水般退去。
一骑飞奔而至,战马前蹄一软,匍倒在地,郑凯从马背翻落,连滚带爬的平柳慕容身侧,双膝跪地叩首:“末将来迟……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