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三十二章 人心太险恶(1 / 2)我在语文课本里逆袭首页

老虎的厉害林大壮还是如雷贯耳的。

以地理位置来看,在这一带出现的应该是华南虎。虽然没有东北虎厉害,但对付他林大壮,还是小菜一碟的。

他身上的青狼技能到了老虎面前,是不堪大用的。毕竟人家才是森林之王。

林大壮看过老虎的科普资料。

从解剖学的角度来看,老虎是现存地球上最大的猫科动物,体长3米,尾长1米,体重700斤,相当于4个成年精壮男子,在东北这块土地上,黑熊和野猪都有死在老虎掌下的例子。

老虎属于敏捷性动物,速度极快,攻击力超高,一掌下去有2000斤的力量,可以轻而易举将人的头颅拍碎。

老虎犬齿长度10厘米,爪子长度7.5厘米,掌宽11厘米,轻轻一抓就可以把人类的血肉之躯抓个透心凉。

老虎的冲刺速度每秒22米,人类极限只有9.8米每秒,老虎跑完100米仅需4.43秒,号称飞人的博尔特需要9.69秒。

老虎掌击力1吨,人类的佼佼者泰森在鼎盛时期也只打出了272千克的力量。老虎的咬合力450千克,人类只有80千克,老虎轻轻一跃就是12米的距离,人类最远只可以跳9米。

老虎的爆发力是人类的20倍,骨骼密度是人类的3倍。可以轻而易举拍碎人的脑袋或咬穿你的脊椎。

老虎很少从正面进攻敌人,都是从侧面进攻,扑过来需要1秒,咬死需要2秒,所以人一旦遇到老虎,充其量可以活3秒。

林大壮越想越胆寒,越觉得自己逆袭的希望非常渺茫。

就在他绞尽脑汁,盘算着如何虎口脱险的时候,忽然看到两个壮汉走了过来,前头那个一脸的络腮胡子,一看就不是良善之辈,手里攥着一把剔骨刀。后面那个是个大鼻子,膀大腰圆,手里拎着一根四方棍子,好像是乡下的顶门杠。

不管这两个人来这里想干什么,最起码壮大了声势,想必那只老虎就轻易不敢出来了。

林大壮松了一口气,迈开欢快的步伐迎了上去。

络腮胡子指着林大壮眉飞色舞道:“马老五,你看那头蠢驴,抢着送死来了。”

“要不怎么叫蠢驴呢?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?”

大鼻子马老五眉开眼笑道:“不过这头黑驴蠢是蠢,身上肉多呀,如果宰杀了,最少也能弄一百来斤的好肉。拿到镇上当黄牛肉卖了,咱们哥俩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,末了还能到翠红楼潇洒一番呢?”

马老五贼眉鼠眼地左右看了看:“杨老二,趁着现在没人,赶紧把驴放倒了,把驴皮一剥,挖个坑埋了。免得让张员外知道了,也是个麻烦事。”

杨老二哼了一声:“你说张员外是不是钱多得烧手,花了大价钱从北地买回一头黑驴来,却白白把它放了。”

马老五呵呵一笑:“他如果不是钱多,我们兄弟能得到这个外财吗?”

林大壮听明白了,原来他是被好事者张员外从北地买回来的,而这两个人可能是附近的闲汉,听说张员外把驴放了,所以就过来占便宜,想把自己杀了当黄牛肉卖,然后拿着钱出去快活。

课文里好像并没有这样的桥段呀!

不过与老虎比起来,人终究要好对付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