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二号被作者的歌声吓瘫痪了,可是修复费用却由蒋刑天来出,用作者的话来说,就是作者二号是给他提供帮助的,理当由他来修复,这让他很无奈。
好在他这一路用吓死人不偿命的歌声赚了不少斗兽积分,花费一千点斗兽积分修复作者二号,还剩余五万多的积分,整体还算是富裕。
作者二号修复好以后,蒋刑天再次踏上了前往皇都飘渺城的征程,施展风雷绝步半个多时辰就飞出了这片广阔的森林,来到了一条官路上。
“那个脑残公主见过我的长相,我得把模样变一下才行,万一到了飘渺城被认出来就麻烦了。”蒋刑天漂浮在百米上空,一手推着下巴在想,自己到底该变个什么样子才好,是变个小白脸呢,还是变个俊朗的魁梧少年呢?
想来想去,他最后还是觉得小白脸那种娘炮不适合自己,于是就使用七十二变,将自己变成了一个有着古铜色皮肤的魁梧青年。
古铜色的肌肤,加上刀劈阔斧般的坚韧面庞,使得他对于女性更加具有诱惑力,尤其是那一堆深邃且忧郁的眼神,就好像修炼有魅惑之术的女子一般,特别的能吸引异性的眼球和注意。
蒋刑天拿出一面铜镜看了看现在的自己,满意的点点头。
“恩,不错,样貌换了,名字也得换换才行,要不然太不匹配了。”
一盏茶过后,他给现在的自己起了一个新的名字,暴走族古傲天,一个相当牛气的名字。
就在他准备继续上路的时候,目光瞥到下方来了一队人马,人数大概在百人上下,最前方的是一辆通体为火红色的马车,另外在马车前面还竖着一面旗帜,上面画着一个红色的太阳标志。
“之前听说水皇之女要嫁给红日国火皇的儿子,这难不成就是红日国前往云雾成的迎亲队伍吗?”
“其旗帜所代表的就是红日国无疑,如此看来应该是了。”
蒋刑天目光死死盯着最前面的那辆火红色的马车,自顾自摇起头来,“唉,真不知火皇是怎么想的,让自己的儿子取那么一个脑残女,这不是把自己儿子往火坑里推么,我都替这哥们以后的日子担忧了,唉。”
他猜得没错,这队人马确实是红日国前往云雾成的迎亲队伍,而前面的马车里坐着的,也正是火皇的儿子火肖云。
本来距离迎亲的时间还早,可火肖云不久前见过水冰凝的一面以后,就对其美貌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了,这不还没到日子,就提前带着人马前去飘渺城了,为的就是能每天都可以看到自己心爱的人。
蒋刑天观察了一下这支队伍,发现当中没有英灵期以上的人以后,就打算混入队伍里面,跟着他们前往飘渺城。
他之所以选择跟着迎亲队伍,是因为这样路上会省去不少的麻烦,比如沿路上一些紧要的关卡什么的,还有就是可以趁机打听一下红日国和云雾国之间的关系,和两国联姻的条件等等。
为了能混入到队伍当中,蒋刑天首先变成了一只苍蝇,拍打着翅膀飞到了最后的一名守卫肩膀上,然后趁其不被变回原样将之打晕了过去,将人拉倒了一块石头后面。
换上守卫的衣服,他利用七十二变把自己变成了守卫的模样,重新整理了一下服装,紧跑两步跟上了红日国的迎亲队伍。
“蓝和,你刚跑哪去了?”队伍最后面的另一面青年护卫,瞥了眼回到队伍中的蒋刑天,轻声问道。